主席令:今后政府采购可直接指定中标人
日前,发改委就修改《招标投标法》及《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征求意见稿,已经签署,并于2017年12月28日起正式施行。其中,最受大家关注的一点是:招标人可以直接确定中标人。
之前,“最低价中标”的法律依据是《招标投标法》。我国《招标投标法》规定,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二)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对于“最低价中标”这个原则,几乎整个制造业企业一致表示,“最低价中标”影响正当竞争、降低产品质量,已经成为振兴实体经济的障碍。“没有哪个企业愿意参与‘最低价中标’,但是现在市场环境被扰乱了,产业链从下游向上游恶性传导:不压价,中不了标;中了标,产品质量往往下降。”业界人士表示。
修改之前,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修改之后,招标人可以授权评委直接确定中标人,可以选择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不选择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所以,从2017年12月28日开始,即便成为了第一中标候选人,业主也可以不选择其作为中标人。
在今后,产品质量以及客户关系成为权衡是否合作的重要指标,想低价冲标,不做工作直接来投标的,中标会越来越艰难。
此外,日前财政部印发财政部令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也明确提出,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该《办法》需特别注意之处如下:
第一、该投标价格与其他投标人相比的价格,参照对象是“其他投标人的价格”,此处不是大家常说的“成本价”,因为“成本价”有时的确很难直接判定,争议也很大,直接与“其他标人的价格”相对比,易操作,例如:若九个投标人,八个投标人报价为1亿左右,另一位若是8000万,可能就需要进行“合理性”解释。
第二、价格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的报价情况下,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这里用词是“有可能”,可以认为若价格过低,都存在“有可能”,所以免不了要澄清。
第三、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这里要注意的是“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这个意义重大,避免了场外人情,也是说“投标”是否有效,当场决定。
第四、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这里用词是“应当”,而不是“可以”,就是该《办法》直接规定这种情况就是“无效投标”。
目前,一些地方在招投标中存在的“低价中标”现象,导致在最低价中标的竞争中,呈现良者退出和劣者胡来的困局。这已经成为企业提升产品质量的突出障碍,亟待治理和规范。而在基建和地产行业。最低价中标往往使承建商无利可图甚至赔本吆喝,承建商的应对手段往往是工程停建、恶意拖欠薪酬等。最低价中标往往从单纯的经济纠纷,发酵成社会问题。
“最低价中标”的时代已被终结了。
以下附《招投标法》和《招投标实施条例》修改前后对照表完整版
来源: 国合研究院
中国物资再生协会危险废物处置利用工作委员会
物再协危字[2018] 1号
关于召开“第二届危险废物处置产业
融合创新发展大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推动绿色发展,建设美丽中国,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为全球生态安全做出贡献的总体要求。根据国家固体废弃物分类和处置规定,危险废物作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重点工作,受到了党和国家高度重视。近年来,我国着力推进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设,不断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严厉打击危险废物偷排、偷放和非法转移等违法犯罪行为,持续提升监管能力水平,将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持续不懈狠抓危险废物的处理处置。
为协助企业更好地应对新时代环保形势下的要求,提高危险废物处置设施的规范化建设和运营水平,实现危险废物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促进危险废物产业上下游融合,助力产业升级,实现创新发展,中国物资再生协会危险废物处置利用工作委员会、无忧固废网联合行业权威机构于2018年4月13-15日在杭州召开“第二届危险废物处置产业融合创新发展大会”。会议将邀请国家相关部门危险废物政策研究、处置技术、运营管理、设备应用等领域资深专家和行业领军人物出席,共同探讨解决行业难题,推动危险废物处置产业的创新和发展。
现将会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欢迎相关单位或组织积极报名参加。
一、时间与地点
时间:2018年4月13-15日(13日报到)
地点:浙江杭州
二、会议主题
新形势 新机遇 新发展
三、会议初步安排
时间 | 会议内容 |
4月13日 注册报到 | |
09:00-21:00 | 注册报到 |
4月14日 第二届危险废物处置产业融合创新发展大会主会场报告 | |
09:00-16:00 | 危险废物管理新形势 -《环境保护税法》解读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建议 -危险废物管理政策标准新进展 -国家危险废物管理思路 危险废物产业新机遇 -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行业发展现状与趋势 -危险废物处置产业环境法规风险规避 -危险废物处置行业第三方服务模式探索 危险废物处置利用技术新发展 -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技术展望 -危险废物安全填埋技术进展 |
16:00-17:00 | 对话:危险废物处置产业创新发展 |
4月15日 产业融合创新发展专题论坛 | |
09:00-17:00 | 工业窑炉协同处置危险废物专题论坛 -工业窑炉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环境监测及安全要求 -工业窑炉协同危险废物处置流程与管理经验 -水泥窑协同处置技术国内发展现状和趋势 -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的预处理和投加技术 -工业窑炉协同处置危险废物关键设备选型 |
09:00-17:00 | 危险废物处置新技术发展专题论坛 -超临界水氧化技术在危险废物处置中的应用 -新型膜技术在危险废物处理中的应用 -工业污泥低温脱水技术 -高温等离子体技术 -微波处理技术 -新型固化稳定化技术 -危险废物处置工程设计及设备选型 |
09:00-17:00 | 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专题论坛 -重金属废渣综合利用与安全处置技术要点分析 -废润滑油及废油泥处理技术研究 -电镀污泥综合利用技术 -废酸资源化技术 -废电路板贵金属回收技术 -废催化剂、活性炭的再生利用技术及产业化 -飞灰综合利用技术 -抗生素菌渣综合利用技术 -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工程设计及设备选型 |
09:00-12:00 | 危险废物投融资专题论坛 |
四、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中国物资再生协会危险废物处置利用工作委员会
无忧固废网 危险废物运输联盟
五、参加单位
1.危险废物监管、生产、经营、收集、运输、处理处置等从业人员;
2.危险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技术研发的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和企业;
3.危险废物处置、收集、转运、在线检测等相关设备制造企业;
4.投融资机构;
5.相关媒体。
六、企业服务
1.本次会议将遴选国内外优秀企业上台演讲(行业无不良记录、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或设备,不少于2个成功案例且稳定运行),结合行业和技术发展趋势,展示最佳适用技术及设备。企业自愿申请(一项技术或设备只选择一家),详情咨询会务组。
2.为更好地搭建供需交流的平台,本次会议将设置30个左右展位,企业自愿申请(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或设备),详情请咨询会务组。
3.冠名赞助、协办单位、支持单位、晚宴赞助、企业专场活动申办和实物赞助请联系大会组委会商洽。
七、收费标准
A类(参会费用):(含会务、学习资料、场地、午餐)。
B类(展位服务):参展单位可免费2位参会名额。
注:无忧固废网高级会员企业参会享8折优惠,并有1个免费参会名额。
联系人:靳璇(主任)
15699815609(微信号)
010-80456638
邮箱:jinxuan@51gufei.com
会议详情请识别二维码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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